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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

2014-10-22 10:4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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