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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基本知识

2014-10-22 11:2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合同的概念:

  合同作为一种协议,其本质是一种合意,必须是两个以上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中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必须是当事人依法可以享有的权利和能够承担的义务,这是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

  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

  (2)主体的广泛性

  (3)缔约的自愿性

  (4)意思表示的一致性

  (5)法律约束性。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物、劳务、行为、智力成果、工程项目等)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的期限和地点、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其他形式则包括公证、审批、登记等形式。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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