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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进度控制措施

2016-03-21 11:43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1.各责任方应无条件服从项目部组织的合理施工进度计划。

  2.在周例会上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制定根据总进度计划分解的周任务单。(以书面形式形成文件)

  3.各责任方对该任务单进行可行性分析,如有异议,说明存在异议的合理理由,如没有异议或不能提出合理理由,共同确认本任务单。

  4.各责任方针对本任务单,相应工程量及共同确定的施工方案。确定所需材料及工日数、每日出勤人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定自己的施工计划。

  5.各责任方在共同确认的任务单所规定的相应施工时间段上,应无条件完成施工任务。

  6.如有违约造成工期滞后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形象、经济),同时项目部给予适当的经济罚款,每滞后一天工程款将迟发五天的处罚。

  7.在上一道工序规定的时间段结束后,下道工序组织者应及时进场施工,如上一工序滞后造成下一工序不能安装任务单正常进行施工的,由上一工序组织者承担下一工序施工人员的生活费。

  8.如有到下一工序进场时间,而上一工序未完成工程,被下一工序所隐蔽未完成及不合格的工程,造成返工的,由上一工序组织者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不可抗力及甲方因素,工期顺延。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d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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