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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和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

2016-03-22 10:55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不对外发行股票,股东的出资额由股东协商确定;

  (2)股东交付股金后,公司出具股权证书,作为股东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凭证;

  (3)公司股东所负责任仅以其出资额为限;

  (4)公司具有法人地位;

  (5)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注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6)公司股东可以作为雇员参与公司经营管理。通常公司管理者也是公司的所有者;

  (7)公司账目可以不公开,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公开。

  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资本总额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可以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

  (4)公司股东的数量有最低限制,应当有5个以上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5)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6)在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7)公司账目必须公开,便于股东全面掌握公司情况;

  (8)公司管理实行两权分离。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Ad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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