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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不安抗辩权

2013-07-25 17:34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合同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答:应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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