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复习要点:工期补偿
【提问】老师您好:事件1:B.C工作不在关键线路上,且B的总时差为1天,C的总时差为2天,所以B.C分别拖延1天、2天,未超过其总时差,因此不应给予工期补偿。而答案是给予1天工期补偿,不理解,望赐教!
【回答】您好:
这里您要考虑一个连锁反应了,因为C工作为B工作的紧后工作,将他们两者看作一个整体的话,其实也只是有2天的总时差的,所以两项工作如果一个延长1天,一个延长2天的话会影响工期1天的。
或者,您按照老师的说法理解:
B.C虽不在关键线路上,但B工作拖延1天后,总时差变为0,此时不影响总工期;因为C为B的紧后工作,因B工作的拖延使得C工作的总时差变为1,因C工作拖延两天,所以应补偿工期1天。
您看本来C可以在第第四天开始,第6天结束,有两天的总时差。
但是B工作延长1天后,C工作只能最早在第5天开始,第七天结束,这样就只剩下一天的总时差。
【追问】谢谢老师,我搞明白了,总时差是线路时差,因为C为B的紧后工作,因B工作的拖延使得C工作的总时差变为1,因C工作拖延两天,使得C工作最早完成时间变为9,G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为9,……
【回答】学员您好:
您的理解是正确的,恭喜您学明白了一个知识点。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责任编辑:风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