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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复习要点:工程变更

2013-08-09 14:5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提问】请问老师:我现在发现有几种说法:由建设单位确定,由发包人确定,由工程师确定,由总监确定,由项目监理机构确定。请问各属什么情况下适用?谢谢!

  【回答】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建设单位、发包人是一样的。工程师也即是监理工程师是由发包人聘请的,总监理工程师。您说的这几个概念基本上是属于同一个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该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您主要记住黑体字的部分,考试时会灵活应用即可。

  ★问题所属科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投资控制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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