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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知识点:质量监督机构

2013-12-13 14:4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学员问题】质量监督机构与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的质量管理有哪些区别?

  【解答】1、依据不同。质量监督机构是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监督工程质量的中介组织,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有强制性。而工程师是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合同进行质量管理的,是受发包人委托进行的,其管理的依据是合同。

  2、范围不同。质量监督机构不仅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还对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对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并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的管理限于合同的约定,仅仅对工程质量本身进行控制,但其质量检查内容和控制手段则比质量监督机构丰富。

  3、后果不同。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是一种强制性手段,如果不合格,则工程参建各方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工程师是依据合同进行管理的,因此,如果不合格,责任方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工程师无权进行行政处理。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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