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管理与实务复习要点:工期索赔
【提问】背景资料:某堤防除险加固工程依据《堤防和疏浚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内容包括防洪闸及堤防加固。其中经承包人申请、监理单位批准,发包人同意将新闸门的制作及安装由分包单位承担。合同约定:①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时,其超出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15%以上的部分所造成的延期由发包人承担责任;②工期提前的奖励标准为10000元/d,逾期完工违约金为10000元/d.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图4—1所示(假定各项工作均衡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由于山体滑坡毁坏了运输必经的公路,新闸门比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推迟10d运抵现场。
事件2:在c工作中,闸墩部分钢筋安装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按监理单位要求进行了返工处理,导致c工作推迟5d完成。
事件3:在D工作中,由于安装新闸门的技术人员未能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导致D工作推迟6d完成。
事件4:在G工作中,由于设计变更使堤段填筑的工程量达到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的120%,导致G工作48d完成。
事件5:在F工作中,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F工作20d完成。
问题:
1.确定施工进度计划的工期,并指出关键工作。
2.分别分析事件1、事件2、事件3、事件4对工期的影响。
3.分别指出事件1、事件2、事件3、事件4承包人是否有权提出延长工期,并说明理由。
4.根据施工中第发生的上述事件,确定该工程的实际完成时间是多少天,以及承包人因工期提前得到奖励或因逾期支付违约金是多少。
请问老师:一、对于事件4的延长工期,答案是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有权提出2天延期要求。为什么不是3天?
二、对于第4问,答案是承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10000元。为什么不是提前2天奖励20000元。
【回答】学员szxswjlsm,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合同约定,当实际工程量超过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15%以上部分所造成的延期,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可所赔工期:48-40×(1+15%)=2天;
二、关键线路为B——C——D——F,计划工期=5+85+5+30=125天,补偿工期2天,由于上述事件影响,关键线路改变为G——H,实际工期=48+80=128天。实际工期128天大于计划工期125天加上补偿工期2天,所以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28-125-2)×10000=10000元。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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