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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复习要点:抵押和质权

2013-08-09 10:4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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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同一动产上设立抵押和质押的,是不是看时间先后来确定优先受偿权?如抵押生效早于质押,那么抵押权人具有优先受偿权。而留置则无条件优先受偿,是吗?

  【回答】学员jrer6@jianshe99.com,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同一动产不能同时设立抵押和质押,因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用,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和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者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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