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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中5个28天提出的意思

2013-08-12 09:4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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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工程索赔在规定的5个28天提出的意思是最迟在140天内提出吗?

  【回答】学员yuwanwuai@jianshe99.com,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5个28天分别指:

  1、提出索赔要求: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正式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2、报送索赔资料: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答复:工程师在收到承包送交的索赔报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逾期答复后果: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持续索赔:当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逾期未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成立。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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