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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2013-08-13 11:2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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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这里说需要延期的,期满前3个月申请办理,如果无发生死亡事故,经同意,不再审查,延期3年。那发生死亡事故的,是需要再审查,如果审查通过的,是不是也延期3年,审查不通过的,怎么办呢?

  【回答】学员jrer6@jianshe99.com,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如果发生死亡事故的,是需要再审查。如果审查通过的,也延期3年;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延期。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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