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考点知识:堤防的构造与作用
土质堤防的构造与作用和土石坝类似,包括堤顶、堤坡与戗台、护坡与坡面排水、防渗与排水设施、防洪墙等。
(1)堤顶
①1级堤防堤顶宽度不宜小于8m;
②2级堤防不宜小于6m;
③3级及以下堤防不宜小于3m。堤顶应向一侧或两侧倾斜,坡度宜采用2%-3%。若修建防浪墙,防浪墙净高不宜超过1.2m。
(2)堤坡与戗台
①1、2级土堤的堤坡不宜陡于1:3。堤高超过6m的背水坡宜设戗台,宽度不宜小于1.5m;
②风浪大的海堤、湖堤临水侧宜设置消浪平台,其宽度可为波高的1~2倍,但不宜小于3m。
(3)护坡与坡面排水
①1、2级土堤水流冲刷或风浪作用强烈的堤段,临水侧坡面宜采用砌石、混凝土或土工织物模袋混凝土护坡;
②1、2级堤防背水坡和其他堤防的临水坡,可采用水泥土、草皮等护坡。
(4)防渗与排水设施
①堤身防渗可采用心墙、斜墙等型式。
②防渗材料可采用黏土、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土工膜等材料。
③防渗体的顶部应高出设计水位0.5m以上。
④土质防渗体的顶部和斜墙的临水侧应设置保护层,保护层的厚度应不小于当地冰冻深度。
(5)防洪墙
城市、工矿区等修建土堤受限制的地段,宜采用浆砌石、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防洪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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