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点知识:钢结构安装工程
(1)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钢结构工程施工资质,并有安全、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
(2)钢结构工程实施前,应有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其配套的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报送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对于重要钢结构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应组织专家评审。
(3)钢结构在进场时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焊接连接、紧固件连接、钢构件制作等分项工程验收应合格。
(4)验算构件吊装的稳定性,合理选择吊装机械,确定经济、可行的吊装方案。
(5)钢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运输、堆放、吊装等造成的钢结构变形及涂层脱落,必须进行矫正和修补。
(6)多层或高层框架构件的安装,在每一层吊装完成后,应根据中间验收记录、测量资料进行校正,必要时通知制造厂调整构件长度。吊车梁和轨道的调整应在主要构件固定后进行。
(7)钢结构安装校正时应考虑温度、日照和焊接变形等因素对结构变形的影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宜在相同的天气条件和时间段进行测量验收。
(8)钢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时,应使用经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并按有关规定操作和正确使用。各专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统一计量标准。
(9)用于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施工终拧值检测,以及校核施工扭矩扳手的标准扳手须经过计量单位的标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检测与校核用的扳手应为同一把扳手。
(10)钢柱脚采用钢垫板作支承时,垫板应设置在靠近地脚螺栓(锚栓)的柱脚底板加劲板或柱肢下,垫板与基础面和柱底面的接触应平整、紧密。柱底二次浇灌混凝土前垫板间应焊接固定。
(11)柱脚安装时,锚栓宜使用导人器或护套。首节钢柱安装后应及时进行垂直度、标高和轴线位置校正,钢柱的垂直度可采用经纬仪或线锤测量。校正合格后钢柱须可靠固定并进行柱底二次灌浆,灌浆前应清除柱底板与基础面之间杂物。首节以上的钢柱定位轴线应从地面控制轴线直接引上,不得从下层柱的轴线引上;钢柱校正垂直度时,应考虑钢梁接头焊接的收缩量,预留焊缝收缩变形值。
(12)钢梁可采用一机一吊或一机串吊的方式吊装,就位后应立即临时固定连接;由多个构件在地面组拼的重型组合构件吊装,吊点位置和数量应经计算确定。
(13)单跨结构宜从跨端一侧向另一侧、中间向两端或两端向中间的顺序进行吊装。多跨结构,宜先吊主跨、后吊副跨;当有多台起重机共同作业时,也可多跨同时吊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