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的有关规定

2016-01-25 16:1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一、总则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在保证室内热舒适环境的基础上,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应根据节能诊断结果,结合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从技术可靠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选取合理可行的节能改造方案和技术措施。

  二、节能诊断

  (1)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前应对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节能诊断。

  (2)对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根据气候区和外围护结构的类型,对下列内容进行选择性节能诊断:

  1)传热系数;

  2)热工缺陷及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

  3)遮阳设施的综合遮阳系数;

  4)外围护结构的隔热性能;

  5)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

  6)外窗、透明幕墙的气密性;

  7)房间气密性或建筑物整体气密性。

  三、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

  1.一般规定

  (1)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前,应首先根据节能诊断结果,并结合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节能改造及节能改造内容。

  (2)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根据需要采用下列一种或多种判定方法:单项判定;分项判定;综合判定。

  2.外围护结构单项判定

  (1)当公共建筑因结构或防火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而需进行改造时,宜同步进行外围护结构方面的节能改造。

  (2)当公共建筑外墙、屋面的热工性能存在下列情况时,宜对外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

  1)严寒、寒冷地区,公共建筑外墙、屋面保温性能不满足内表面温度不结露要求;

  2)夏热冬冷、夏热冬暖地区,公共建筑外墙、屋面隔热性能不满足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要求。

  (3)公共建筑外窗、透明幕墙的传热系数及综合遮阳系数存在不符合规定数值时,宜对外窗、透明幕墙进行节能改造。

责任编辑:gx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