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考点知识: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规定
1.编制原则:
(1)符合施工合同有关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的要求。
(2)优化施工方案。
(3)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4)推广应用绿色施工技术。
2.施工前应以施工内容为对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由项目负责人支持编制;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7.施工组织设计的应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加盖企业公章。
8.施工方案的审批
(1)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2)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9.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修改或补充:
1)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
2)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3)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2)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按审批权限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3)具备条件的施工企业可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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