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知识:高程控制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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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程控制点布设的要求
(1)测区的高程系统,宜采用国家高程基准。在已有高程控制网的地区进行测量时,可沿用原高程系统。当小测区联测有困难时,亦可采用假定高程系统。
(2)高程测量的方法有水准测量法、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法。常用水准测量法。
(3)高程控制测量等级划分:依次为二、三、四、五等。各等级视需要,均可作为测区的首级高程控制。
2.高程控制点布设的方法
(1)水准测量法的主要技术要求。
各等级的水准点,应埋没水准标识。水准点应选在土质坚硬、便于长期保存和使用方便的地点。墙水准点应选设于稳定的建筑物上,点位应便于寻找、保存和引测。
一个测区及其周围至少应有3个水准点。水准点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规定。
水准观测应在标识埋设稳定后进行。两次观测高差超限较大时应重测。当重测结果与原测结果分别比较,其较差均不超过限值时,应取三次结果的平均数。
(2)设备安装过程中,测量时应注意:最好使用一个水准点作为高程起算点。当厂房较大时,可以增设水准点,但其观测精度应提高。
(3)水准测量所使用的仪器,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应符合规定。水准尺上的米间隔平均长与名义长之差应符合规定。
3.绝对标高测量和相对标高测量
绝对标高是指所测标高基准点、建(构)筑物及设备的标高相对于国家规定的±0.00标高基准点的高程。
相对标高是指建(构)筑物之间及设备之间的相对高程或相对于该区域设定的±0.00标高基准点的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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