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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2015-07-28 11:0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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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材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管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责任编辑: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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