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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2015-07-28 14:3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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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债的概述

  《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债务人只需向享有该项权利的特定人履行义务,即债的相对性。

  (二)债的内容

  债的内容,是指债的主体双方间的权利与义务,即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和债务人负担的义务,即债权与债务。债权是相对权,债权的相对性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债权主体的想对性;

  2、债权内容的相对性;

  3、债权责任的相对性。债务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务人所负担的应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责任编辑: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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