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无效合同概述

2015-08-03 13:5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导语:建设工程教育网是国内工程类远程教育基地,凭借其多年辅导经验,聘请国内考试辅导专家,依托专业的教学服务团队,采用高清课件、移动课堂等先进教学方式,强力推出二级建造师等网上辅导课程,点击了解课程详情>>>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要件而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自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不是从合同无效原因发现之日或合同无效确认之日起,合同才失去效力。

  (二)合同绝对无效

  合同自订立时起就无效,当事人不能通过同意或追认使其生效。

  (三)合同当然无效

  无论当事人是否知道其无效情况,无论当事人是否提出主张无效,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审查决定该合同无效。

  (四)合同无效,可能是全部无效,也可能是部分无效

  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五)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责任编辑:红豆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