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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租赁合同的内容和类型

2015-01-22 13:5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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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内容和类型: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执法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合同的类型包括:

1、定期租赁:租赁合同可以约定租赁期限,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2、不定期租赁:一种是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另一种是定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责任编辑:l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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