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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二建机电工程知识:燃煤电厂电除尘器停止运行规定

2015-10-30 10:48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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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锅炉停炉期间,当投入油燃烧器运行后,当排烟温度降到100℃以下时,可以停止高压硅整流设备的运行。

2.当电除尘器高压硅整流设备停止运行后,收尘极、放电极振打装置应继续运行2h~3h后停止运行。

3.振打装置停止运行后,仍应继续排灰,直到灰斗排空时停止卸(输)灰系统运行。

4.烟尘连续监测系统继续投运。直到引风机停止运行后0.5h可停止烟尘连续监测系统的运行。

5.停止悬吊放电极绝缘子室、放电极振打瓷轴室及灰斗加热装置的运行。

6.锅炉事故灭火后,应立即停止电除尘器运行。

7.电除尘器停止运行后,应对振打系统、收尘极系统、放电极系统、接地装置、电气控制控设备、上位机控制系统、电场内部积灰及烟尘连续监测系统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缺陷及时消除。

责任编辑:so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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