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考点:备案和审查
1.备案的规定: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提示】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审查的规定:

3.修改的规定
(1)制定机关应在两个月内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法律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反馈;
(2)如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 福建省关于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 铜陵市关于公布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证书的通知
- 关于领取马鞍山考区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江西省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含增项)考试合格证书办理信息
- 黑龙江关于发放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 宿州市关于领取2025年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六安市关于领取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 营口市关于发放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 黄山市发布关于领取2025年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 阜阳市发布关于领取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53:51
62:37
46:34
62:53
50:51
59:19
3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