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二建工程法规知识: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2017-08-31 19:5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可提起抗诉;

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的判决裁定,符合条件的可以抗诉;

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应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批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批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为再审申请做出裁定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Jsgcjyw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