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二建工程法规知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2017-09-01 12:0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地的主管部门应按照事故的类别和等级逐级上报。

3.特别重大事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4.必要可越级。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Jsgcjyw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