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工程法规知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地的主管部门应按照事故的类别和等级逐级上报。
3.特别重大事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4.必要可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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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地的主管部门应按照事故的类别和等级逐级上报。
3.特别重大事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4.必要可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