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的义务;(2)维修租赁物的义务;(3)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4)物的瑕疵担保义务;(5)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6)保证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的义务。
2、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的义务;(2)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3)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4)有关事项通知的义务;(5)返还租赁物的义务;(6)赔偿损失的义务。
推荐阅读:
- 福建省关于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 铜陵市关于公布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和领取证书的通知
- 关于领取马鞍山考区202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江西省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含增项)考试合格证书办理信息
- 黑龙江关于发放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 宿州市关于领取2025年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六安市关于领取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 营口市关于发放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 黄山市发布关于领取2025年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 阜阳市发布关于领取202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53:51
62:37
46:34
62:53
50:51
59:19
31:28






扫一扫下载建设
扫一扫立即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