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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答疑精华:合同

2013-07-31 16:3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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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分别对几个合同用通俗的语言或者事情解释下吗?我分不清啊,混淆厉害。

  【回答】学员cherish_24,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般来说,合同可做如下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合同法上在分则中有明文规定的15类合同就是有名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等。无名合同在合同法上无明确规定,但是可以参照有名合同的规定办理或者参照合同的总原则来办理。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买卖合同就是双务典型的合同,如买东西,你给对方一定对价的金钱,对方给你东西。你的义务是付钱,对方的义务是交付东西;赠与合同就是单务合同,比如你朋友赠与你一台电脑,对方的义务是交付电脑,你无义务。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等。

  有的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如自然人之间的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等,双方既可以约定是有报酬的即有偿,也可以约定是无报酬的,即无偿。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认定合同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或者有其他现实给付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确认某种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必须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常见的实践合同有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定金合同等。但赠与合同、质押合同不再是实践合同。

  区分两者的法律意义在于:除了两种合同的成立要件不同以外,实践合同中作为合同成立要件的给付义务的违反不产生违约责任,而只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就是说合同的成立,以法律规定的某些要件为条件,如“采取书面形式”如果不是按规定订立,则合同是不成立的。非要式合同就是只要装放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等满足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的,则合同就成立。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要看具体的法条,比如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前者为主合同,后者为从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比如抵押物不合法),借款合同还是有效的。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注册建造工程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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