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炉窑砌筑工程交工验收

2015-01-05 17:5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根据《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交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有:

(1)交工验收证书;

(2)开工、竣工报告;

(3)工序交接证明资料;

(4)炉子主要部位的测量资料;

(5)材料质量的证明资料,包括各种材料质量证明书、材料代用证明、实验室复验报告、泥浆和不定型耐火材料的配置记录及检验报告;

(6)筑炉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7)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质量保证核查资料,单位工程质量观感和综合评定资料;

(8)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资料;

(9)技术联系单(含合理化建议);

(10)冬期施工记录;

(11)设计变更资料(含图纸会审记录);

(12)竣工图。简单设计变更标注在施工图上;

(13)重大、复杂的设计变更需要重新绘制竣工图。

责任编辑:lwg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