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1.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遵守法律;
依法纳税;
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负责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和生态的保护工作;
避免施工对公众或他人利益造成损害;
为他人提供方便;
工程的维护和照管;其他。
2.应注意事项
承包人应交纳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的税金。
为他人提供有关的条件的内容和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
合同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
3.履约担保的期限
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
4.承包人项目经理的要求
更换项目经理,应在更换前14天通知项目法人和监理人。
短暂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
紧急措施采取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
项目经理可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注意的事项
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时间等应报送监理人。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及随机资料应与监理人清点封存。
6.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负责办理出入施工场地的通行权和修建场设施的权利,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应协助。
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其他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人及其他有关人员。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
7.测量放线
发包人应在14天之内提供基准资料。
承包人收到基准资料后28天内,将施测的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14天之内批复。
承包人为永久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为临时工程设计及施工需要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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