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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狂背: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2015-01-15 10:53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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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

  1.可以担任两个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况: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约定工程验收合格、非承包方原因停工超过120天、经建设单位同意。项目竣工验收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

  二、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施工管理文件+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必须要有签字盖章

  2.合同中多专业工程,由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3.专业工程独立发包,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涵盖该专业工程的,可以担任该专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4.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文件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分包企业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责任编辑: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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