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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2015-02-09 07:42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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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事人双方既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也不能擅自变更合同,更不能任意不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获得的各种报酬,通常包括三个部分:(1)货币工资,包括各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2)实物报酬,即用人单位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品和服务等;(3)社会保险,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失业、养老、工伤等保险金。

  (二)依法限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的加班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三)劳动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用人单位发生变动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如果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责任编辑: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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