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2015-02-09 07:42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具有如下特征:(1)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的。(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3)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即旨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4)违约责任可以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将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5)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责任编辑:亮亮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