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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建筑工程要点: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的规定

2015-04-03 13:58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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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电力设施保护主体和职责

  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输变电线路的安全运营,维护公共安全,电力设施保护的主体应该是多元性的,每一个主体的职责应该是明确的。

  二、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都应受到保护。

  1.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

  2.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3.电力线路保护区;

  三、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的规定

  (一)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二)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或附近施工作业的要求

  1.认真进行图纸会审

  2.编制施工方案

  四、电力设施相邻关系纠纷及其处理

  (一)电力设施与相邻关系纠纷

  (二)电力设施与违反禁止性规定纠纷的处理

  五、违反电力设施保护区规定的处罚

  1.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2.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责任编辑: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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