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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事故按性质后果分类

2014-10-17 13:5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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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质量事故按性质后果分类:施工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施工质量事故。

  施工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

  严重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重大施工质量事故:

  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重伤3人以上;死亡2人以下。根据程度的不同又分为四级。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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