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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执业前提

2014-10-24 15:11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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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造师执业前提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无犯罪记录;

  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

  受刑事处罚的;

  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

  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建造师执业范围:

  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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