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问题
【提问】1、在教材中没有涉及劳动争议仲裁的调解书问题,请问劳动争议仲裁有调解的任务吗?在劳动争议中申请仲裁后先调解后直接裁决?如果有调解的程序,那么调解协议书什么时候发生法律效力?
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隶属于任何机构”这句话不对吗?练习册中正确答案没有这一项,为啥?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吗?
【回答】学员ylx1971,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隶属于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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