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与不可预见工期
【提问】老师:
我想问一下:不可抗力与不可预见工期和费用怎么算。
1. 如:发现文物,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停工25天,导致总工期拖延10天,发生直接损失10万元。针对此事件,项目部可以提出哪些索赔(具体多少),说明理由。
2.如上题不是发现文物,是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则项目部可以提出哪些索赔?(是在关键线路上)
3.如上题不是发现文物,是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则项目部可以提出哪些索赔?(不是在关键线路上)
老师,麻烦对上面三道题解答一下,也说一下理由好吗?谢谢!
【回答】学员092121,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可抗力: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
不可抗力是工期顺延,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
不可预见就是工期费用都能够索赔。
如上题不是发现文物,是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在关键线路上的话,损失几天就赔偿几天,费用各自承担。若果不是在关键线路上,赔偿拖延总工期的天数,费用各自承担。
【追问】老师:
麻烦请例举哪些常考的不可抗力情况和不可预预见的情况。谢谢!
【回答】学员092121,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不可预见的案例题中经常出现的就是发现文物。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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