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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禁止以他企业承揽工程的规定

2014-06-30 11:36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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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

  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建筑法》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规定,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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