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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014-07-05 10:10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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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消防法》规定,单位违法本法违规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00 元以上5 万元以下罚款;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止消防设施、器材的;3、占有、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7、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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