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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依法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

2014-07-05 11:20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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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激射处理方案。

  工程质量的好坏,在疑点程度上就是工程建设是否准确贯彻了设计意图。因此,一旦发生了质量事故,该工程的设计单位最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发现存在的问题,对事故的分析具有权威性。这对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十分有利、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原设计单位必须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这是设计单位的法定义务。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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