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分类

2014-08-11 11:07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条):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变更要办理登记并公告

  2.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行政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成立之日起,机关法人中的一种,机关法人包括行政法人、立法法人等

  事业法人:需要登记的,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如学校、医院等

  社会团体法人:需要登记的,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

责任编辑:玛门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