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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二建工程法规:法人与经理部关系

2016-09-12 13:52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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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提示】项目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即: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例】项目经理未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责任应由施工企业承担,而不是项目经理本人承担,也不是由项目经理部承担;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如果不按时支付,材料供应商应当以施工企业作为被告,而不能直接告项目经理个人,也不能告项目经理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xiaoya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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