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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二建工程法规:和解的规定

2016-09-12 14:5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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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和解的类型

  法律效力 备注
诉讼前和解 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无强制执行力 相当于签订一个协议
诉讼中和解 无法律约束力  
执行中和解 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无强制执行力 相当于签订了一个协议,如不履行,恢复对原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效力
仲裁中和解 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无强制执行力 可撤回仲裁申请
也可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
撤回仲裁协议后又反悔的,可再仲裁

  二、和解的效力

  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具有法律效力(相当于签订了一个协议,诉讼中的和解除外,无法律效力)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不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仲裁或诉讼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xiaoya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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