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二建施工管理: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形式
一、特点
1.对业主的投资控制很不利;
2.对承包商来说,优点是比固定总价合同的风险低,利润比较有保证,因而比较有积极性;其缺点是合同的不确定性大,有时难以对工程计划进行合理安排。
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在工程总成本一开始估计不准,可能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可采用该合同形式。承包商为了尽快得到报酬,会尽力缩短工期。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一般在工程初期很难描述工作范围和性质,或工期紧迫,无法按常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时采用。报酬费用总额随成本加大而增加,不利于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
3.成本加奖金合同:在招标时,当图纸、规范等准备不充分,不能据以确定合同价格,而仅能制定一个估算指标时可采用这种形式。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非代理型(风险型)CM模式的合同中就采用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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