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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二建施工管理知识:非住宅房屋拆迁

2016-11-28 16:38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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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对被拆迁人的非住宅房屋实施产权调换时,由拆迁人为被拆迁人提供新的营业场所,在此期间,被拆迁人因搬迁以及等待搬迁的过程中,由于停产、停业,会有一定的经济损失。此损失是由拆迁而引起的,因而拆迁人理应对此进行补偿。

2、非住宅房屋的所有人进行作价补偿的情形,由于作价补偿属于一次性了结,因拆迁造成的各种损失,在货币补偿前就进行了评估,因而没有必要再对停产、停业的损失进行补偿。

3、补偿的标准由各地具体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为补偿的依据。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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