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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二建施工管理知识:拆迁补偿与安置

2016-12-05 14:36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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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现在还是在用2001年拆迁管理条例,新的法规还未颁布。你也可以查查你们当地关于拆迁补偿的法规,但是北京没有以户口为补偿的,都是以房屋面积为补偿的,我想你家只要是280平方的房子有正式的房屋手续,没有违章建筑的话。你要是按房屋产权调换,你家应该得到280平方米的房子。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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