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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二建市政工程知识:隧道瓦斯防治安全措施

2016-12-30 11:02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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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采取防范措施,当隧道内的瓦斯浓度经通风后,仍超过0.5%时,必须遵守以下各条的规定:

1、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压,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2、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使用矿灯的人员决不能拆开、敲打和撞击矿灯。

3、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积聚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

4、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口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入记录簿;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年校对一次。

5、隧道通风必须采用吹入式;通风主机应有备用机,并应有两路电源供电;通风机停止时,洞内全体人员必须撤至洞外。

6、隧道内严禁一切可以导致高温与发生火花的作业。

7、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备必要的急救和抢救的设备和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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