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7二建建筑工程知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规定

2017-01-16 11:38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1、消防电梯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2、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

3、消防电梯间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4、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5、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6、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7、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60s计算确定。

8、消防电梯轿厢的内装修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9、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

10、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11、消防电梯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明白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