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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二建建筑工程知识: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的特殊场所

2017-02-06 14:41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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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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