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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建设工程法规: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

2016-04-26 13:4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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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提示】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抢险救灾工程;

  3.农民自建低层住宅;

  4.军用房屋建筑;

  5.按规定领取开工报告的工程。

  二、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1.审查内容

  (1)资金到位情况;

  (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

  (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要求。

  2.和建设监理开工报告的区别

   政府部门核发的开工报告  施工单位向监理提交的开工报告 
性质不同  行政许可制度  项目管理程序,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的认可 
主体不同  建设单位向政府申报  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 
内容不同  审核建设单位具备开工条件  审核施工单位具备开工条件 

  【提示】施工许可证是建委的事情,而开工报告是发改委的事情。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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